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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日期:2007-12-28 11:09:54   点击:次   发布人:   打印本页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金融机构作为承兑人,根据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

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对象及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在农业银行开立了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可以开立临时帐户。

2、有合法、真实的商品或劳务交易背景;

3、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未评级或信用等级在AA级(不含)以下、个体工商户仅限于办理低风险承兑业务;

符合条件的出票人,应向承兑行提交以下资料:

(一)基础资料

1、经有权部门核准登记并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当地人民银行颁发并经年检的贷款卡;

3、上年度和近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报表;

(二)承兑资料

1、承兑申请书;

2、交易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商品购销、劳务交易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已与原件核对);

3、按规定提供担保的,出票人应提供相关担保资料

4、承兑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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